小时候,我们住在乡下,享受过种一棵菠萝蜜树,并养几只黄毛菜狗的简朴时光。记得某个傍晚,外公端了个盛满饭菜的铁盘到客厅,打算一边吃饭一边追看港剧,可他还没坐下,便瞥见选错时间来串门子的邻居。
“欧阳叔,是要喂狗吗?”邻居确实不识趣。
外公默不作声,转身回到后厨房,用筲箕盖好他的晚餐。当时,我不过六七岁,听了邻居的话就一直记到现在,一直抗拒使用铁盘吃饭。这事母亲也知道,我们会经常拿来开玩笑,每当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时,又或是偶尔想起过世的外公时。
我喜欢做饭,没有跟任何人学艺,一开始是凭靠残存的印象,那些出自外婆巧手的家常便饭,自己调配以记忆为基底的味道。到后来,累积了一些饮食经验,发掘其他各种香料与食材,将之融入我的日常料理中,开发出新风味。有一次,当时我们还住在山顶上的老公寓,突然心血来潮,想尝试做奶油芝士焗饭,刚好冰箱里有食材就动手了,结果焗饭的味道跟卖相都好,就是盛装的盘子不搭,我发现这样很影响做饭的人的心情,总觉得这顿饭做得不够好。
那次,将炒好的饭铺上双倍的马苏里拉芝士送入烤箱之前,我翻箱倒柜找了很久,却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容器,没有选择之下,唯有勉强接纳有大鸡公印花的深盘。在20分钟的烘烤过程里,透过烤箱的透明玻璃和昏黄灯火,我三番五次地检视,横竖都觉得鸡公盘与芝士焗饭格格不入。
也许自从抗拒使用铁盘吃饭那天,我对选用适合的餐具和器皿吃饭,就有了不可妥协的执着,如吃中餐必需用碗筷,吃西餐必需用盘子和刀叉,拉面只能盛在碗里,三杯鸡最好盛在砂锅里,酸甜鱼盛在长型盘子才合适。
后来,我在商场闲逛时,看见一款适合用来焗烤的器皿,本来嫌容量略小不合适,连外子也说像小猫的食窦,勉强只容得下两条小鱼。我在摆物架前犹豫了片刻,还是决定买下猫窦,店员很贴心的将两个猫窦个别用旧报纸先包裹一层,然后才一起放进塑料袋递给我。从商场回到家后不另择日,决定做芝士焗红酱意大利面,目的就是让猫窦派上用场。等到芝士完全融化,表面出现点点焦黄取出焗饭,以一叶罗勒点缀,感觉完美,没有像上次鸡公盘那种强烈的违和感。用适合的或自己喜欢的餐具和器皿吃饭,我觉得有种像是完成艺术作品的欣慰和满足。